其實,所謂哲學家或心理學家的存在,不過是在思索著種種和「人生的意義」有關的問題罷了。後來看了很多跟「人生的意義」有關的書,我覺得有一位心理學家法蘭可( V. Frankl ) 的具體分析還蠻平易近人的。他說,人生意義很重要,有意義,人才活得下去,沒意義,就會自取滅亡。怎樣找到人生意義呢?

一是,有事可以做,可以肯定自己;二是,有人會關心你,有你可以關心的人;三是,願意承受自己的遭遇。

有事可以做,所以你覺得自己的日子不白活。雖然地球缺了誰都會繼續運轉,但你喜愛的這件事情,卻好像缺你不可,不管是苦是樂,它使你的人生有意義。

這個觀點很有趣:大部份的大忙人都渴望退休享福,但真的一退休,總覺得百無聊賴,再豐衣足食都興味索然,反倒願意回到從前有事可做的生活,終於明白自己從是人在福中不知福,便印證了這個道理。

有人關心你,這一點更重要。

正在熱戀中的人,沒有人覺得活下去沒意義;即使運氣再壞,狀況再差,如果能對所愛的人好一點,誰不願意努力?生活幸福家庭中的人,也很難唉聲嘆氣,嘟嚷著活著沒意義。

願意承受遭遇,要依靠來自心理的力量。

我們看到「天生真的很倒楣」但卻樂觀開朗的人可多了,像天生又盲又聾的海倫凱勒,像前輩作家杏林子,像自小得了肌肉萎縮症的朱仲祥,他們活得比所謂的正常人更樂觀、更積極,就是因為他們接受命運,願意承受遭遇,才能絕地逢生,淚發面對挑戰的勇氣。

過得快樂最重要

我想,人生的意義,並非打終身預防針──一旦尋獲,永遠免疫,也許他們在暮年時缺乏了可以互相關心的人,也許他們發現自己在一連串奮鬥之後已沒有奮鬥的目標‧‧‧總之,只要有一口氣在,想活得有意義,還是得找到踏實的理由來肯定自己,否則很容易被虛無侵蝕,被痛苦壓得喘不過氣。

其實即使有事可做,有人可關心,也願意承受過往遭遇,若過得不快樂,我們也會感覺到疲憊不堪,人生也會變成無法承受之重。

我想為「人生的意義」加上第四項的意義:如果你能找到一樣讓你覺得活著很快樂、讓你能打從心裡微笑的事物,那你的人生就是真的很有意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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